根据《贵州省大数据创新中心 创新创业基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黔数〔2021〕18号)规定,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自评估、实地考察、专家评估、综合研判、专题会议研究、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等程序,对纳入培育的省级大数据创新中心、创新创业基地培育对象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拟对贵州省交通运输大数据创新中心等12家培育对象正式授牌,现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5日
附件:省级大数据创新中心、创新创业基地拟授牌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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