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 改善计划提质升级实施方案

日期:2017-04-20 / 人气: / 来源:德江县人民政府网 / 发布:网络编辑-杨柳

为进一步改善全县农村学生的营养状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贵州特色”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的通知》(黔教助发〔2016〕247号)、《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铜府办发〔2016〕1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行县级统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原则,在“校校有食堂、人人吃午餐”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营养餐”管理新模式、方法和途径,保证全县“营养餐”规范、安全、科学、营养,2017年底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实现提质升级,不断促进农村学生全面发展,为农村脱贫致富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食堂建设标准化。2017年底,完成新建、改扩建共132所学校食堂建设标准化,按标准配齐食堂工勤人员,实现《食品经营许可证》办证率100%,推进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到2020年底,100%的中学和100人以上的小学食堂均达到“B”级以上,实行食堂标准化、精细化管理。

(二)管理手段现代化。依托大健康、大数据产业,大力推进“营养餐”信息化建设。2016年底,完成“营养餐”智慧云管理平台建设;2017年底,建成所有学校食堂视频监控系统和县监管中心,实现“营养餐”管理现代化。

(三)配餐食谱科学化。2016年11月起,全县制定统一的配餐食谱4套以上供学校按周轮换使用,做到供餐科学、安全、营养。

(四)饮食文化多元化。2016年11月起,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在各中小学校开展“食育”工作,开展校园劳动教育,组织学生参与食堂管理和劳动,培养学生劳动习惯;开展节能环保、珍惜粮食教育活动,使学生养成勤俭节约意识;开展感恩教育和营养卫生教育,使学生既懂得感恩又学会健康文明饮食,从而形成良好的饮食文化。

(五)监督管理规范化。进一步完善“营养餐”行政监管机制,建立起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县乡镇(街道)协同监管网络体系,完善“营养餐”提质升级工作绩效考核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校食堂基础能力建设

1.实施食堂标准化建设。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省级相关中小学食堂标准化建设和食品经营许可有关要求,新建、改扩建一批食堂,确保学校食堂建筑面积、设施设备配备与供餐人数规模相适应。到2017年底,实现170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达到食品经营许可标准,持证率100%。逐年提高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等级,到2018年底,全县60%的中学食堂、80%的乡镇所在地学校食堂和500人以上的小学食堂,年度量化分级等级均达到“B”级以上;到2019年底,8O%的中学食堂、100%的乡镇所在地学校食堂和300人以上的小学食堂,年度量化分级等级均达到“B”级以上;到2020年底,100%的中学食堂、100人以上的小学食堂,年度等级均达到“B”级以上,实现食堂管理标准化。

2.加强食堂工勤人员队伍建设。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15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5〕23号)文件精神,落实学校食堂工勤人员基本工资按不低于1500元(不含“五险一金”)的标准,并同“五险一金”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严禁利用“营养餐”经费列支工勤人员工资,不得以工勤人员自愿等理由缓缴、少缴或不缴“五险一金”。严格按照就餐学生人数不低于1:100的比例要求配备食堂工勤人员,定期体检,定期进行饮食卫生专业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工勤人员队伍既专业又稳定。

3.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各学校要加快“营养餐”管理信息化建设,对食堂贮存室、加工间、留样柜、备餐间、餐厅等重要区域安装监控设备,整合现有资源将其接入信息化网络系统,实现对“营养餐”资金、食品原材料采购、加工等有效监管。建立县监管中心,确保食品安全、资金安全,实现“营养餐”管理现代化。

(二)提高供餐标准和质量

1.建立提高供餐标准的长效机制。从2016年11月起,全县在国家4元膳食补助的基础上,每生每天统一增加1元膳食补助,由市县两级财政按5:5比例分担。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营养餐”补助标准,确保“营养餐”质量。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动员家长在全县“4+1”膳食补助基础上,适当承担部分“营养餐”费用,积极探索“4+1+x”供餐模式,共同改善学生营养健康水平。我县300人以上学校食堂实施“四菜一汤”,300人以下学校食堂实施“三菜一汤”,所有营养餐学生实施餐后食用定量水果。

2.制定科学、营养、均衡的配餐食谱。县卫计部门要协同教育局做好学生的营养配餐食谱工作,结合地方实际和地方口味特点,科学配餐,确保每学期有4套食谱供学校按周轮换使用,保证300人以上每餐做到“四菜一汤”,300人以下每餐做到“三菜一汤”。配餐食谱要保证供餐食物的多样性,做到粗细荤素搭配,尽可能满足各个阶段学生成长需要。努力从“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营养健康”转变,切实提高农村学生的营养健康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营养餐”管理机制

1.完善“四统”采购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一套规范、科学和高效的“营养餐”食品原材料政府采购制度,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对“营养餐”粮、油、肉、鸡蛋、面、蔬菜、辅料等食品原材料按“四统”(统招、统购、统配、统送)要求进行政府采购。建立食品原材料供货商退出机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供货商的监管,坚决杜绝劣质、坏质食品原材料进入学校食堂,在全县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凡是被县级列入“黑名单”的供货商一律取消供货资格、终止供货合同,三年内不能参加本县该项目的招标。

2.完善资金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和中小学生助学金规范管理的通知》(铜教发〔2014〕24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营养餐”专项资金管理机制,一律实行“校财局管”集中支付,严格执行“营养餐”学生“实名制”管理的资金预算与使用原则,对学校结余资金定期进行结算清理。县财政局在收到上级的资金文件后,在25个工作日内要确保资金足额拨付到各学校账户。

3.完善食堂常规管理机制。各学校要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把其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食堂一律不得对外承包,必须按照公益性、零利润的原则实施好“营养餐”。要建立健全食堂工人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卫生消毒制度、食堂监督制度等,加强对食堂人员、安全、质量、资金的管理。

4.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工作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和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5.完善学生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机制。为全面掌握了解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国家每年组织进行监测评估,监测评估工作由卫生计生部门牵头,教育部门要做好主动配合工作,共同组建监测队,做好监测学校和学生的抽样、体检、测试、数据提供、资料上报等工作,按时完成监测评估,确保数据准确。

(四)加强饮食文化教育

1.创建“文明食堂”。各校要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在食堂注入校园文化元素,打造“文化食堂”,让食堂成为独具文化氛围的“食育”重要场所,创建“文明食堂”,让学生人人参与,培养学生健康科学的饮食卫生习惯,2017年“文明食堂”创建率达到60%以上,2020年“文明食堂”创建率至少达到80%。

2.加强饮食文化教育。学校要开展通俗易懂便于接受的“食育”教育,加强勤俭节约教育,培养学生“尊重劳动,珍惜粮食”意识;开展饮食卫生教育,培养学生良好饮食行为习惯;开展营养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科学饮食素养,加强学生珍爱生命教育;开展“营养餐”廉政和感恩教育,学到博大精深的饮食文化,从而实现终生健康。

3.培养学生劳动能力。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烹饪知识和技能教育,充分利用好食堂阵地,组织学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让学生在操作中体验劳动的艰辛、分享劳动的成果、积累劳动经验、培养劳动习惯。

(五)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

结合本县实际,借鉴其它省市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新方式,发挥市场调节机制,把学校食堂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此项工作可实行先考察学习,再试点,最后推广普及。

(六)推进“农校结合”食品原材料供销模式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好当地种植、养殖产业或自然资源,对接好“营养餐”所有食品原材料“四统”步骤,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探索“营养餐”与当地农业产业化相结合的途径。建立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种植基地,逐步建立“农—校”对接供销模式,为学校提供放心食品原材料。同时,发挥“营养餐”带动农民增收与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促进当地贫困农民脱贫致富,从而实现“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的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要高度重视学生“营养餐”这一基础性民生工程,进一步调整、充实“营养餐”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协调实施好全县“营养餐”提质升级推进工作,组织召开协调会、推进会,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抓好县营养办工作队伍建设,确保“营养餐”提质升级工作的顺利实施。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工作部门和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人员责任,全县上下形成责任明确、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联动机制。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见附件),把“营养餐”有关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履好“营养餐”管理职责。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营养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定期督促检查,落实相关责任,形成推动“营养餐”工作合力。要建立县、乡镇(街道)、校三级联动机制,形成县、乡、校管理网络,实现三级联动联管、齐抓共管的“营养餐”工作新机制。

(三)加大经费投入。“营养餐”的提质升级是一项立足改善孩子营养健康、立足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工程,财政部门要加大“营养餐”经费投入,保证食堂标准化建设的新建、改扩建和更新换代食堂设施设备的资金,确保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还要保障“营养餐”提标经费中应承担的部分,市、区(县)级财政按5:5分担的“营养餐”膳食补助提标按每生每天补助1元,每年按200天计算;县财政要全面落实“营养餐”食堂工勤人员工资和“五险一金”,确保食堂工勤人员每人每月基础工资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不包含“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按照相关的规定另行计算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四)开展督促检查。一是建立推进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工作的县、乡两级督查机制。县级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督查,实行半年通报、年终排名。乡级督查由各乡镇(街道)组建相关的督查检查机构,切实开展检查督查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督查室汇报。二是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工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机制。县效能办要将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推进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年度绩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考核促进该项工作顺利完成。